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次数:835
南京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公民诚信水平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多措并举着力打造“诚信南京”。今年以来,南京市信用办会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向省级部门汇报工作,主动认领任务,积极争取在全省信用工作中走在前列。
3月31日,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会同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一行拜会了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共商南京 “信用交通城市”创建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市愿意作为全省交通信用工作的“试验田”,在创新场景应用、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方面先行先试;南京市愿意作为全省交通信用工作的“种子库”,在第三方报告应用推广、治超等领域创先争优;南京市愿意争当全省交通信用工作的“排头兵”,为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增添信用动力。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指出南京交通信用建设工作始终保持先进行列,在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应用场景和创新管理等方面特色鲜明,省厅将全力支持南京“信用交通城市”创建工作,希望南京交通在信用应用创新上走在前列,在推动“宁镇扬”和“南京都市圈”信用一体化建设领域发挥带头作用。
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局积极落实省交通厅要求,从六个方面发力,把行业管理向信用转化,用好信用评价结果,让信用真正成为解决民生难点和堵点的金钥匙。一是构建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全面对照省市交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和规划标准硏究制定情况,完成信用建设管理制度和文件汇编,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清单、联合奖惩清单、豁免清单,将信用监管内容全面渗透到新出台的行业管理制度和文件中,充分发挥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作用。二是持续推广信用承诺制应用。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科硏、普通公路养护等领域,在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审核、行政执法、招投标活动、专项资金管理、科技项目立项、评优评先等环节推进落实信用承诺制应用,将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对不履约的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惩戒。三是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加强事前监管机制建设,跟踪监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状况,开展信用风险预警,借助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发生变化或出现恶化前的征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信用风险,针对重点关注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及时作出风险提示,纠正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引发的信用风险行为。四是有序推进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监管纳入行业日常管理,持续发挥信用在行业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建立以“双随机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差异监管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制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五是推进事后监管机制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省级联合奖惩措施实施清单,依法依规进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六是扩大“信易行”应用场景。加快互联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数据资源融合利用,优化智能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体系,运用信用大数据,扩大“信用+交通”的应用场景。在行业各级领域创新开展“信易行”活动,实现优惠出行、便利出行,借助“信易行”平台激励市民诚实守信,打造全市“信用+”品牌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