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次数:3907
守信激励机制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是信用体系良好运行的重要支撑,与失信惩戒机制相比,它更加积极、有效且更具良性引导作用。该机制以信用无形资产化理论为基础,通过直接肯定社会成员的守信行为从而动态地增减社会主体的信用度,影响社会成员的活动,创造以诚为人、以信做事的社会环境。
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针对消费者的售后评价平台以及信用评价机制的运用日趋成熟,信用积分成为企业创造更多交易量的重要抓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定期公布辖区范围内“诚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众传递企业守信信息,政府的评价背书进一步增强了守信企业的市场信任度。此外,由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中央多部门共同参与并达成的关于企业守信激励的7个合作备忘录共同构成了我国企业守信激励的制度依据。
但是,我国企业守信激励机制涉及的领域十分有限,同时企业信用信息、信用评级以及守信激励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这反映出我国企业守信激励机制仍不健全。所以,建设完备的守信激励机制,大力发挥守信联合激励机制的正向作用,提升社会成员的守信获得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